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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东方俱乐部章程

20071228

第一章
第一条 创东方俱乐部(CDF CLUB)由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创东方"或“CDF”)发起设立并组织、协调、管理的由投资者和创业者(含潜在投资者和潜在创业者)自愿加入的组织。
第二条 俱乐部宗旨:加强交流,共享发展。俱乐部充分利用"创东方"的综合优势,努力为会员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或增值服务,致力于加强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并推动创业投资在中国的快速发展,让会员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。
第三条 俱乐部会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、本俱乐部章程
第四条 会员不得以本俱乐部的名义或利用其会员资格从事非法活动,也不得从事有损于本俱乐部和其他会员权益的活动。

第二章
第五条 俱乐部会员是指明确表示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关管理规定,自愿申请加入本俱乐部的个人、法人及其它组织机构。 
第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
1
、享受CDF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;
2
、利用CDF的平台优势获取所需信息资源;
3
、参加CDF-CLUB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论坛或其他活动;
4
、参加CDF-CLUB的年终会员联谊活动;
5
、享有其他由CDF–CLUB提供的各种服务。
第七条 会员需履行的义务
1
、承认并遵守本章程;
2
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;
3
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、准确,并承诺有变化时及时更新;
4
、在CDF进行调研时,有义务尽量提供调查问卷中的详细资料,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的真实、准确;
5
、诚信、保守商业秘密;
6
、自愿交纳相应的活动费用;
7
、其他本俱乐部认为适当的要求。
第八条 CDF-CLUB为会员提供的具体服务由CDF规定和调整。
第九条 申请入会程序
1
通过网站注册或电话、传真报名注册;
2
填写《创东方俱乐部会员登记表》;
3
、由俱乐部正式审查、接受为正式会员。
第十条  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,将取消其会员资格;给CDFCDF-CLUB及其他会员造成损失的,还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一条 创东方俱乐部会员中心负责CDF-CLUB会员的日常服务工作,其具体职能为:
1
、受理会员入会申请;
2
、与会员间进行日常的联系沟通,及时收集处理会员反馈信息、不断改善服务;
3
、按规定定期向会员提供发送各类信息产品、推荐项目和需求信息。
4
、组织CDF-CLUB活动,为会员的沟通和交流提供机会,发送相关资料;
5
、通知会员参加CDF-CLUB活动。
6
、建立和保管会员档案;
7
、其他按规定应为会员提供的服务。

第四章
第十二条 入会免费,会员可自愿捐赠。

第五章 
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"创东方设立的创东方俱乐部会员中心。
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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